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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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领航,创业东风正劲;勇立潮头,才子机遇无限
2025年,在时代的宏大叙事中,政策的东风与创业的热潮正交织成一曲激昂的发展乐章。国家对于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空前,政策利好不断涌现,为怀揣梦想的创业者们搭建起广阔的舞台。 作为民生支柱产业,服装行业...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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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蓝波湾陶瓷艺术中心开馆暨 景德镇著名国瓷艺术...
2021年5月1日下午3:00,由上海振兴江西促进会、上海蓝波湾陶瓷艺术中心、广东省当代陶瓷美术馆主办的“养真——景德镇著名国瓷艺术家瓷艺精品(上海)邀请展”在上海蓝波湾陶瓷艺术中心隆重开幕,展览将持续至5月15日...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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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顾村大居建设基本恢复节奏,年内还有40余幅保...
上海百余项重大工程陆续复工,民生工程进展如何?4月9日,记者走访宝山区顾村大居拓展区新顾城BSPO-0104单元0401-04地块看到,两百余名建筑工人正在作业,施工现场基本恢复正常建设节奏。15栋15层高层住宅已出现...
三部门:4月起出口呼吸机等医疗物资报关须提供声明
发布时间:2020/04/03 新闻 浏览:518
人民网北京4月1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公告称,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
公告指出,当前,全球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是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的重要举措。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上述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公告称,有关医疗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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