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政策领航,创业东风正劲;勇立潮头,才子机遇无限
2025年,在时代的宏大叙事中,政策的东风与创业的热潮正交织成一曲激昂的发展乐章。国家对于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空前,政策利好不断涌现,为怀揣梦想的创业者们搭建起广阔的舞台。 作为民生支柱产业,服装行业...
财经
-
上海蓝波湾陶瓷艺术中心开馆暨 景德镇著名国瓷艺术...
2021年5月1日下午3:00,由上海振兴江西促进会、上海蓝波湾陶瓷艺术中心、广东省当代陶瓷美术馆主办的“养真——景德镇著名国瓷艺术家瓷艺精品(上海)邀请展”在上海蓝波湾陶瓷艺术中心隆重开幕,展览将持续至5月15日...
民生
-
上海顾村大居建设基本恢复节奏,年内还有40余幅保...
上海百余项重大工程陆续复工,民生工程进展如何?4月9日,记者走访宝山区顾村大居拓展区新顾城BSPO-0104单元0401-04地块看到,两百余名建筑工人正在作业,施工现场基本恢复正常建设节奏。15栋15层高层住宅已出现...
三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
发布时间:2020/04/26 财经 浏览:573
人民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李楠桦)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5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特殊时期,为更有效支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需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
《公告》全文如下:
一、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当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
商务部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市场监管总局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动态更新),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参考附件1),确认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进口方接受所购产品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用用途,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企业清单验放,对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清单内的,海关接受申报,予以验放。
对4月26日之前已签订的采购合同,出口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参考附件1)。
二、进一步规范医疗物资出口秩序。自4月26日起,产品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出口企业,报关时须提交书面声明(参考附件2),承诺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清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www.cccmhpie.org.cn动态更新)验放。
以上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
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
下一篇: 央企带货 为湖北拼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