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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陆佳:用女性的细腻理性审判家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10 新闻 浏览:674

  都说家是个有理也讲不清的地方,遇到家庭矛盾闹上法庭,考验的就是法官的综合素质。徐汇区法院陆佳法官自从2015年从事基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以来,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的同时用女性细腻的特殊视角,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审结各类婚姻家庭类案件千余件,陆佳在今年初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几起特殊案件确实耐人寻味。

思考问题多维度儿童权益受保护
陆佳作为一位女性,又是一位母亲,在婚姻家庭案件审判中,确实能对很多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能感同身受,法律是比较古板、冰冷的,但是在陆佳看来审判方式是可以柔性的、多元的、有温度的。
在一些涉及抚养的案件中,尤其是对于年满8周岁的儿童,需要征询其本人意见时,陆佳尽可能以一些柔性的司法手段来对降低家庭破裂而对他们的伤害。因此陆佳在小朋友们来法院时,会准备一些小礼物送给他们,在谈话时,多与未成年人聊聊家常、聊聊学习,以营造比较轻松的环境。

有一起变更抚养权案件,父母双方都是博士、博士后,高知,已经离婚了,儿子暂时由母亲抚养,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对于儿子的培养方式有分歧,这个男孩有轻微的自闭倾向,但是在音乐等方面也有过人的天赋,母亲比较沉迷于国学,所以坚持认为儿子不应该走应试教育,让他上了一个没有任何教育资质的国学班,甚至在儿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仍然不让其正常入学。父亲就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以尽快让儿子上正轨的九年制义务学校。
在采访中,陆佳说:“当时这个案子开庭后,确实比较特殊,关系到一个孩子的一生,我当时也实地走访了国学班,发现非常不规范,也没有教育培训资质。此外,我们还邀请了精神卫生中心的专家来对孩子的情况作了评定,认为孩子只是有些轻微的交流障碍,在认知、情感表达等方面还是可以的。最后综合考量,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角度出发,认为其母亲的行为是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所以判决变更为父亲抚养。”案件审判后,陆佳还进行了回访,其父亲告知孩子已经顺利入学,各科学习在近两年的补习下也逐渐步入正轨。
 错综复杂离婚案妇女权益受保护
还有一起待产孕妇讨要扶养费的案件也让陆佳记忆深刻,2015年的情人节,林怡莎与姚斌(化名)结为夫妻。可就在新婚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林怡莎已明显感觉到,姚斌常常周末不回家,对自己更是多有冷落。一心想要挽留丈夫的林怡莎想到,“也许有了一个孩子,我们的关系能够就此缓和。”在林怡莎如愿怀上了宝宝以后,丈夫执意要离婚。此次双方对簿公堂,则全因扶养费而起。林怡莎向法院起诉,要求姚斌支付自怀孕起至哺乳期满的扶养费每月5000元,但姚斌并不接受,称自己辞职后无收入,现已无力负担如此高昂的扶养费。

陆佳告诉记者:“在收到此案的第一时间,我们即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与女方取得了联系,深入了解了她目前的身体、生活状况,听取了她的诉求,并将该案及时通报区妇联、居委会等部门备案。因为考虑到女方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法院又着手与区司法局、区妇联权益部等取得联系,最后几经努力,由区妇联权益部牵线,安排了一名主任律师亲自为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到开庭时陆佳邀请心理咨询师参与共同调解,最终该案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男方主动愿意支付该孕妇在孕产期间的扶养费用。结案后,孕妇生产后还来法院送了喜蛋,感谢陆佳对于其母子权益的保障。
比如有一起离婚案件,夫妻双方都非常坚持要抚养女儿,而且双方各项抚养能力比较相当,陆佳特地到了当事人女儿的学校,以父母朋友的身份找到女孩,陆佳说:“当时我与女孩聊了半个多小时,最终以当事人女儿在谈话中所呈现的内心中对于父母哪一方更加信赖、依赖来作为我最终的审判依据。”
 反对家暴“零容忍”探索审判新思路
陆佳在采访中坦言:“现在婚姻家庭的法律方面,确实已经比较滞后了,现在民法典也在快马加鞭的起草、完善,民法典草案中也确实多了一些人性化的规定,比如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让一些冲动之下离婚的家庭可以多一次机会;再比如离婚财产补偿方面,扩大了补偿适用范围,对于一些因抚养子女、抚养老人、辅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要求补偿,这也为很多在婚姻中默默付出的妇女同胞,尤其是家庭妇女们争取了更多的权益保护。”

2016年3月开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确实是一记硬拳。在该法实施后,徐汇法院也积极开展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实践,对于在婚姻中出现了家暴情形的,陆佳在审判中一般采取宜宽不宜紧的态度,对家暴是“零容忍”,在陆佳审理的9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最终支持了7件。
在婚姻案件,尤其是离婚案件审理中,陆佳注重运用“家庭财产申报制”、“设定离婚冷静期”、“实行案后回访”等手段充分保护弱势妇女在离婚案件中的权益保护,加大对于出轨方、转移隐匿财产方的惩罚力度。从法律效果看,起到了震慑作用。
陆佳总是风趣的说:“年轻时我也是文青一枚,爱写诗爱旅游,爱唱歌爱画画,但现在人到中年,工作繁忙对于家庭的照顾太少。6岁儿子平时确实要多依靠父母和先生对于家庭的付出,这方面对家庭也确实多有愧疚,儿子幼儿园的一些活动也不能时常准时参加。”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家事法官,审判任务和压力确实非常大,婚姻家庭案件作为与百姓最息息相关的案件,矛盾易激化、症结难打开,所以陆佳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面对弱势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陆佳用正义的力量执掌起法律的天平,通过一次次开庭审判,一次次细致调解,一番番温情开导,把对妇女儿童的一片爱心融于对法律的忠诚和守望之中,传递着法律的柔情和温暖,彰显着司法的力量。